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永清县隶属河北省廊坊市,位于河北中部,京、津、保三角地带中心,幅员面积776平方公里,现辖五镇、九乡、一园,共386个行政村,总人口38.2万人。永清县辖5个镇、4个乡、1个民族乡:永清镇、韩村镇、后奕镇、别古庄镇、里澜城镇、管家务回族乡、曹家务乡、龙虎庄乡、刘街乡、三圣口乡。近年来,永清县委、县政府从县情实际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瞄准“两个双翻番”奋斗目标,按照“招商引智并举、园区民本优先、产业环境兼顾、城乡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科技兴县、工业立县、开放强县”三大主体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目前,永清县已成为京津地区最大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环首都无公害蔬菜生产重点联系县”、“国家级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达标单位”。域内建有北方最大的燃气工业区。洁净、秩序、靓美的县城环境让人留连忘返。永清县地处京畿重地、环渤海经济圈腹地、大北京战略经济圈的轴心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广阔,开发潜力巨大。永清县北距首都60公里,东距天津市60公里,距首都机场80公里,距天津新港100公里。域内交通发达,半小时圈内有京津、京石、津保、京深四条高速公路和102、106两条国道以及京九铁路;1小时圈内有京津两大直辖市、首都国际机场和天津新港。按照国家和省市交通规划,到2007年将有京沪、霸密、廊泊等7条国家、省级干线和高速公路在永清境内规划建设,届时县内公路网络将实现“五纵四横”,公路密度达到75%以上,实现与京津地区的交通一体化。凭借其优越的地质、领空、区位等条件,永清已成为最具竞争力的首都第二国际机场候选场址。